1、招生对象:春季高考面向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夏季高考重点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同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学校的选择:春季高考只能报考省内高校;夏天高考可报考全国高校;
3、考试命题方式不同:春季高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高职院校和部分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夏季高考继续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招生政策和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选拔合格生源。
4、考试科目不同: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报考和录取均不分文理等科类,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类,只设文化考试,不设职业技能测试;夏季高考除了必须的语数外,还分文理科。
5、考试分数不同: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类,只设文化考试,不设职业技能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面向中职生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6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合计。
夏季高考的考试语数外三科总分450,文综或者理综总分300,高考满分750。扩展资料
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安排
(一)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及专业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本科层次。2019年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招生类别仅限于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不安排本科招生计划。招生院校仅限于少量具备职业教育培养条件的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仅限于少量技术技能含量高的本科专业。
(三)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参考资料:福建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
福建高职高考考什么
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一样,都是高考。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今后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什么是福建高职分类考试 福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对象为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在3月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4月进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普通高中类考生考试科目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2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福建高职高考报名条件
2023 福建 高职分类 考试 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 毕业生 )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 工作 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证书 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 书 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 就业 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 高考 (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