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2022具体如下:
1、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本省高校在省内招生,申报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本省农村居民。
2、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此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独生子女高考不加分。
独生子女已经停办,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一对夫妇,响应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子女。独生子女意外亡故,家庭中的老人父母可能承受极大的精神情感打击,但这种精神情感上的打击也与失非独子女相同。虽然失独的直接原因是意外亡故,但国家政府部委也陆续推出了多种人文关怀措施和开放养老市场来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高考不加分。独生子女证在2016年7月1日就已经停办,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涉及到子女方面的一,独生子女加分补贴农村独生子女,在中考升高中时,可享受中考成绩加10分的待遇。二,独生子女上大学补贴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以上大学的,可享受2000元的奖励补贴。三,独生子女其他补贴农村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可享受优先照顾的待遇。各项补贴领取条件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现有一个子女、仅有的一个子女已死亡。3,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4,夫妻双方在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