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是从2014年开始的。

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最迟2014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按“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充分考虑相关实施主体对改革的实现能力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强具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审慎操作,做好试点工作,逐步推开。

高考的重要性:

1、高考是一个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高考通过统一的考试标准和评分方式,为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不受地域、家庭、贫富等因素的影响。高考也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了人力资源。2、高考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对于很多来自农村或者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高考是他们走向更广阔世界的跳板,是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舞台,是他们摆脱困境和贫困的途径。通过高考考上一所好的大学,不仅对自己有利,也对家庭和社区有意义。

3、高考是一个磨砺人生意志的过程。高考需要学生付出长期的努力和奋斗,面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培养了学生的自信、毅力、责任感等品质。高考也是学生人生中最重要的经历之一,无论成功与否,都是一次难得的人生磨砺,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和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

高考改革是分省分批次进行的,最早开始改革的省市是上海和浙江,开始时间为2014年,各省市区改革时间如下:

1、第一批改革:选择在上海和浙江进行,时间是从2014年开始。也就是说,2017年这两个地区的考生已经完成第一次新高考

2、第二批改革:已经于2017年9月,在北京、山东、天津、海南四个省市启动。也就是说,2020年高考时,上述4个省市的考生也已经进行了新高考。

第一批、第二批改革省份采用的主要为3 3模式,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没有限定必选物理和历史。

3、第三批改革: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已经发布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1年参加新高考。

8个省份的方案,与我国高考改革最初的总体方案原则上是一致的,但是又进行了一些变化,由“3 3”变为“3 1 2”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但是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为什么物理历史必选一个: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以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历史学科在人文社科类专业中也占据着同样重要的位置。

4、第四批改革: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7个,分别为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均采用“3 1 2”模式,此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的8省市采取3 1 2模式。

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首届新高考。

截止至2019年有五次高考改革,具体如下:

1、2000-2001年:实行“3 小综合”模式。

在原来全国统一高考实行的“3 2”模式(1994年-1999年实行)基础上,2000年,江苏高考变成“3+小综合”。“3”指所有考生都要考语文、数学、英语,“小综合”指文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1张试卷。文理分科仍然实行。

2、2002年:“3 大综合”模式。

“3 大综合”模式在江苏只实行了1年,除了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外,所谓“大综合”,考生要做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的大综合试卷。

3、2003-2007年:“3 1 1”模式。

这个模式在保留语文、数学、英语3门必考科目的前提下,另外2门由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课中自由选择,其中的“1”是报考高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另一个“1”,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选。这样的模式打破了文理分科,学生可以跨文理课界限选择考试科目。

4、2008-2018年:“3 学业考 综合素质评价”。

2005年秋季开始的这套高考模式,“3”指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有附加题,“学业水平测试”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

其中必选测试科目2门(物理、历史),必修测试科目5门,成绩实行等级计分,“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普通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

5、2019年采用“3 1 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 1 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根据时间安排,江苏省自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扩展资料

改革背景: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改革方案:总分升为750分,采用“3 1 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 1 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高考总分。

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参考资料:人民网-江苏省高考政策变化大追踪 本世纪已变四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江苏高考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