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2: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
2、考生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3、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4、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6日18:00前进入http://www.ecogd.edu.cn/pgzb/,选择考务管理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中。
5、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7—28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6、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直接发送给本人,也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7、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
8、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29日12:00起登录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的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
高考体检复查结果一般体检一周左右出结果,结果正常一般不通知,如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
一般在体检后一个星期左右出最终结果。高考体检是为了保证高考为身体健康状态,可以进入大学学习。体检一般包括普通的内科、外科、耳鼻喉、血常规、X射线等项目,对于血液检验需要一定时间处理结果,其他皆为当天出来的结果。体检后学校可不予录取的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种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
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拒收退档。
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高考评卷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通过“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版)”的“成绩查询”功能反馈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申请再次复核。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申请再次复核成绩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