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考生不要提前交卷。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交卷离场,根据各省相关考场规则规定,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根据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规定: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夹在试卷内)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天津市2020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规定:开考15分钟后(小语种考试科目另有规定)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规定: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但在本堂考试终考前30分钟以前,考生不得离开考点,只能在考点内指定地方等候。、虽然各省没有明令禁止考生提前交卷,但考生应该认真严肃对待考试,不要提前交卷。
高考交卷时间规定是全国统考科目每科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不得提前交卷。高考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高考提前5分钟开始发试 卷,监考老师会要求写名字准考号,这期间只能看试卷,不能作答,开考铃声响才可以 开始正式作答。考生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学科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 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能 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 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校验码外,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 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无视规则、僭越法纪者必将受到严惩,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取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各项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等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高考考场考试规则及要求
1、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进入考场。
2、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3、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
4、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主考官,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5、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6、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
7、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8、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试,监考员乙持《准考证》存根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9、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对缺考考生试卷和空白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和答题卡的姓名处加盖“缺考”或“空白”印章,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座位号也由监考员填涂。
10、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可以,提前30分钟。
高考可以提前交卷,一般提前交卷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会有作弊嫌疑,可能会打扰其他考生,因此交卷后不能擅自离场。会被请到别的教室被人看管,不能玩手机等电子、信息产品,不然会被判定为有作弊嫌疑者,考试结束之后才能离校。
但也有不少省份要求考试不得提前交卷,具体情况需要详查各省高考政策。高考考场考试规则及要求
一、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直入考场。
二、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三、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
四、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五、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六、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八、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试,监考员乙持《准考证》存根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九、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对缺考考生试卷和空白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和答题卡的姓名处加盖“缺考”或“空白”印章,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座位号也由监考员填涂。
十、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