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把高考改为新高考模式,即3 1 2模式。新高考政策3 1 2取消文理分科,考生选择的科目为3门全国统考科目语数外 1门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该模式下考生可以选择化学生物等学科搭配文科组合,进一步扩大专业覆盖率。“3”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拓展资料:
山西新高考改革方案
不再区分文理科
新高考政策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数学、语文、外语三门考试,另外在地理、历史、政治、化学、物理、生物中任意选择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外语科目可以考两次
新高考政策下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选择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外语考试第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 另- -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 求时间安排;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高考总分计算方式改变
2021年高考新政策下依旧是由语数外 自选3科构成,但是自选三科不再评分而是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以参考人数和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等级A的比例为15%,等级B的比例为30%,等级C的比例为30%,等级D和等级E比例共为25%其中等级比例不超过5%。综合素质评价
新高考政策下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合格性考试
新高考政策下改为合格性高考。合格性高考将不再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地理、历史、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物理、思想政治、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山西高考改革数学
山西 新 高考 是从2022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22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25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采取3 1 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 考试 ,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2022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以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22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即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 毕业 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科目设置。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 体育 与健康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 2.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3.考试对象和时间。 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9门科目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5门科目考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课程设置方案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学生首次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时间不能早于高一年级下学期末。 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与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4.成绩呈现。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二)健全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要完善评价内容,重点考查、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 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在对学生评价材料进行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公正、科学选拔人才。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细则和信息管理平台使用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即“3 1 2”模式。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值各为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转换计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3.考试时间。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试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 4.招生录取。从2025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考生 志愿 按“院校专业组”,以 平行志愿 方式投档。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 (四)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评价选拔方式,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比例,使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分类考试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社会实践经历人员。 1.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采用“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包括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对口升学考试中“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基本技能考试。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分数、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分数、基本技能考试分数(或等级转换分数)构成。对口升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录取按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择相应学校和专业,以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可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职院校经批准也可以自行组织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查本专业基本操作技能。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转段考试参照单独考试招生办法执行。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通过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采用“文化素质 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对考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进行测试,给予等级评价,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面向具有同等学力社会实践经历人员招生。具有社会实践经历人员可通过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采用“ 面试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本人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山西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山西新高考3 1 2改革是2025年

根据山西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根据方案,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将不再实行文理分科,2025年山西新高考开始施“3 1 2”模式。 考试使用全国卷,不再分文理科,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为1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各为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在招生录取方面,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做法是:
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
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行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