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八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二是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四是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包括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我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而是实行“3 1 2”模式。与现行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改革后,我区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3 1 2”模式下,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就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3 1 2”模式下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文理交融,有利于考生扬长避短,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在招生录取方面,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13门科目。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学完即考、随结随考,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选择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成绩“合格”后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一参考”是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参考,在考试成绩相高校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日常表现实行写实性记录,一经确认公示不能更改,确保公平公正。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是文理分科,只有文综和理综2种固定的组合。实施“新高考”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把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模式,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开通咨询电话0471-2856836(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注册登录)和电子邮箱gkzhggzx@163.com,精心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内蒙古高考改革(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

内蒙古高考改革方案

2024内蒙古高考试卷用 全国乙卷 考试。由教育部命题,采用语数外 文综/理综模式。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卷面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卷面满分300分,按原始分计入总分,共750分。 一、内蒙古2024年高考用什么卷 3内蒙古省采用的是老高考“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启用全国乙卷考试,各考6个学科,4种试卷,即报考文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科综合。 高考全国卷乙卷不会因考题差别导致教材差别,一切都是遵照高考大纲命题的。高考后乙卷不能拿走,高考试卷会密封后送到指定的阅卷场所,阅卷后的高考试卷属于高考档案的一种,要存档保留一定年限的,考生是无法再次接触到自己的高考试卷的。 二、2024年内蒙古高考政策改革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核心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选拔质量,适应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立足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完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不同专业分类考试。确保公平公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全程监督,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总体目标。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自治区级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水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培养具有丰厚文化底蕴、突出专业能力的拔尖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高校要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直至停止招生。 (二)完善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3.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 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自治区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4.不断提升自治区统考水平和质量。根据印发的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省级统考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自治区统考专业类别,实现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全覆盖。2024年起,自治区统考设置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种类别(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考试说明另文公布);戏曲类专业按有关要求执行。 根据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完善我区统考科目和内容,推动各专业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提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自治区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改进自治区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按照规定,不得在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的自治区统考类别和成绩要求(包括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5.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经批准,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于我区已经实施统考的艺术类别,考生参加校考时,须参加我区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也不得录取。2024 年起,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6.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依托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系统,逐步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区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探索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7.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评卷等随机编排的“多重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打分等方式和全程录音录像等措施,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8.完善招生录取办法。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可继续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相关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选择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批次安排、志愿设置等届时另文公布。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除明确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9.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应重视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着眼学生长远发展,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录取。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10.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自治区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11.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12.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监管本地区自治区统考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盟市教育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盟市教育行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履行本地区自治区统考的考试组织管理责任。各盟市要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探索艺术院校附中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3.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教育行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地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14.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在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策、自治区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未按要求公示的有关艺术类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5.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承办高校具体实施;艺术类专业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解读。各地各校要加大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措施。 区内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和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本实施方案未涉及的内容,按年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艺术类有哪些专业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特设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特设专业)、书法学(特设专业) 5.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特设专业) 艺考常见专业 1、服装表演、模特专业:模特穿着设计的衣服走秀,也叫服装展览,是对衣服的推广。 2、美术专业:美术专业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和科研,美术评论和编辑、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3、表演专业:表演专业属于一级艺术学科,表演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4、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是为适应广播电视媒体的发展而设立的一个比较新的专业。编导涵盖的范围很广,既不同于普通纸媒体的编辑,又不同于电影电视剧的导演工作。 5、播音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专业,随着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播音主持人职业将成为未来就业领域的热点和亮点。 三、全国高考试卷种类 一、新高考Ⅰ卷(全国统一命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二、新高考Ⅱ卷(全国统一命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三、全国甲卷(全国统一命题) 考试科目(4科):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注:云南省实行新教材老高考,高考时不再区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理科考生均考一套数学试卷。 四、全国乙卷( 全国统一命题) 考试科目(4科):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注:安徽、山西、黑龙江、吉林四省实行新教材老高考,高考时不再区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理科考生均考一套数学试卷。 五、北京卷(自主命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六、上海卷(自主命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七、天津卷(自主命题) 考试科目(9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

内蒙古高考改革时间

内蒙古 新 高考 是从2022年开始实行,也就是从2022年9月高一 新生 入学时开始实行,2025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采取3 1 2新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 考试 ,总分为750分。 一、改革目标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 毕业 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 校招 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艺术 (音乐、美术)、 体育 与健康等13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3.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择性考试。 4.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5.考试组织。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划定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4门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的实验技能操作测试,由自治区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各盟市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评定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公布。 (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完善全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1.评价内容。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设定评价内容和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 成长 档案,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记录学生日常状态和突出表现。 2.评价主体与程序。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开展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 工作 真实、简洁、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3.评价结果运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及自治区级管理平台操作指南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公布。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招生改革。 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1.考试科目。2025年起,考试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3门,不分文理科。报考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等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2.考试安排。全国统考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 3.成绩构成。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转换分数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公布。 4.招生录取。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合并 一本 二本 批次,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在当年招生录取文件中明确。 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少数 民族 语言 授课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由相关招生高校另行发布。 5.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依据之一。考生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和兴趣特长,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在内蒙古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择性考试的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四)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为主的招生方式。 1.中职学校 毕业生 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3 2”的考生升入高职院校,可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 2.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上述两项考试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未提前报考高职院校以及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统一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