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考报名考生类型及所需材料: 如果你是广东省户籍的学生:1、44开头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只需身份证,户口本2、非44开头的广东省户籍(由外省迁入的),身份证、户口本、应届生报名户籍学籍审核表。(高考报名前办理审核)如果你是非广东省考生(非深户):身份证和户口本是必须的,除此之外需要满足《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才可在深圳报名参加高考:1.父母具有合法稳定职业。需要考生父母提供家长任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者失业登记证明。2.父母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需要考生父母提供房产证明(报考所在地)或《租赁凭证》或者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3.父母持有居住证。需要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高考录取结束时(8月31日),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高一上学期开始就要保持居住证有效)4.社保相关材料:父母需要考生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高考录取结束时(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5.考生必须具有3年完整学籍。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必须已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且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也就是说,如果孩子九月份读高一,非广东省户籍的学生从现在就要开始关注居住证情况了!常见问题解答

1、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市参加高考的报名和审核流程是什么?答:(1)、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随迁报名资格审核。(2)、在预报名时间内,在高考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表》,按要求到学校(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符合条件在深圳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是否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答:是的。

3、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怎么办?答:回户籍所在省份进行高考报名,如错过了报名时间,可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办汇总后上报省招办进行协调。

4、深圳户籍但在广东省的其他市报名高考(借考),能否享受深圳生源的待遇?答:深圳户籍的考生,如符合广东省高考借考规定,可在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借考。但要注意在报名时,提醒学校在网上将报考信息(包含电子档案)中把“户口所在地”登记为“深圳”,这样在高考录取时,才可按“深圳户籍”考生的待遇投档。

5、广东高考的考试科目是怎样的?答:考试科目采用“3 1 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考试科目,“1”为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简称四选二,下同)。普通类(物理)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普通类(历史)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艺术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术科统考或术科校考。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英语听说考试单独进行)、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中的1门。“3 证书”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3 证书)、数学(3 证书)、英语(3 证书)。

6、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答:“3 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入学时由录取高校审核毕业证原件,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学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报名。“3 证书”考生报名时须获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种类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如下图。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可以报考。 高职考是中职生未来深造发展的主要路径,主要报考方向为高职(大专)院校,还有个别本科学校,中职生一定要提前确定好方向。

可以。

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政策规定,随迁子女今后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了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非广东户籍中职生

非广东户籍考生在广东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在深圳报名的需提供深圳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非广东籍考生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六)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非广东户籍考生,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中职学校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高考录取结束前(8月31日)。

非广东户籍高中生

非广东户籍考生在广东省就读普通高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在深圳报名的需提供深圳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非广东户籍考生在广东省参加中考;

(六)非广东户籍考生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七)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非广东户籍考生,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高考录取结束前(8月31日)。

在深圳参加异地高考要满足的条件:

1、在深参加异地高考需要满足“2个合法、3个3年”的条件。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在深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

2、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在深拥有3年的社保要求“双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要求累积3年。如果中间出现中断,累积能够达到3年,亦予以认可。

3、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去年出台,以及深圳移民城市的特征,近日广东省召开相关会议对于深圳社保和居住证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在社保“双保险”中,如其中一个不合要求,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补缴,补缴后能够达到异地高考相应条件的,也能通过审核。

随迁子女考生申请在深圳市参加高考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深圳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深圳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房的、单位宿舍、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深圳市居住证》,对居住证办理期限的要求为:提供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期限为: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

1、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须在12月6日-10日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等。

2、审核不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又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办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3、2016年是深圳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对随迁子女在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a、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b、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c、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d、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4、若不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仍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这部分考生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参加高考;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也可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