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考试过程中将资料进入考场属于违规违纪的不诚信行为,如果只是自己作弊,没有组织他人或者为他人作弊,一般不涉嫌犯罪。
作弊作为一种欺骗行为,必然引起考生本人的紧张不安,产生不必要的考试焦虑而影响答题,且一旦作弊失败,考生通常会因为羞愧、失望和沮丧等不良情绪的产生而影响下一科目的考试,甚至还可能在较长时间内存在心理上的“阴影”。
考生虽有可能通过作弊在某次考试中获得高分,但这并不能衡量该生真实的知识水平,更不利于该生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改进。注意事项
1、重诚信教育,引导大学生学会做人诚实和信用是做人的根本,是未来社会的通行证。
从以上作弊者主观因素分析可看出,不管是何种心态的考试作弊行为,都集中反映了考生不诚实的一面,“考试作弊”违背了做人最起码的原则。
2、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考试观。
作为学校和辅导员都有义务在考试前做好考试作弊的危害性教育。通过介绍考试作弊的处分措施及过去考生作弊后的处分实例来让大学生明白,考试作弊一旦被发现,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还会失去学位和正常的学习机会。
高考作弊会被判刑多少年,要依据触犯的罪名和犯罪的情节而定,如果构成组织作弊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3-7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在高考中,组织作弊的或为他人实施此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2、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高考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高考的。高考发现作弊的判刑如下: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二、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6、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7、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
8、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犯罪嫌疑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视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