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档案永久保存。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如果是大学统招生,现在档案在所就读的大学里。如果不是统招而是民办的大学,档案不在原来的高中,而是在当地的教育局。高中学校的档案一般都会留存,和学籍一起。就算没有,教育局也会有备份。高中档案问题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各省界定是否“高考移民”的条件通常都是学籍和户籍满三年。在即将高考的时候将户口迁入某地区是很难的一件事情,一般会被认为是高考移民。现在很多人为了高考容易会采用高考移民的方式,但是如果被查出了那么成绩是作废的,风险较大。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2、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高中档案永久保存。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如果是大学统招生,现在档案在所就读的大学里。如果不是统招而是民办的大学,档案不在原来的高中,而是在当地的教育局。高中学校的档案一般都会留存,和学籍一起。就算没有,教育局也会有备份。

高中档案问题: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