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高考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高考提前5分钟开始发试卷,监考老师会要求写名字准考号,这期间只能看试卷,不能作答,开考铃声响才可以开始正式作答。

考生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学科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校验码外,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高考考试的注意事项

考生在接到考试试卷后不要立马进行答题,首先要认真的检查试卷的种类(卷1、卷2、答题卡等)是否齐全,试卷的页码是否有漏缺,每一张试卷与答题卡是否有破损、印刷不清或者漏印的情况等等。如果考生发现了试卷有任何问题,应当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换取试卷等。

如果试卷检查后没有任何问题,第一件事便是将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号与姓名准确无误地填写在试卷、答题卡、稿纸的规定位置。

另外试卷与答题卡一般都是提前发放的,一定要等到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够开始答题,否则提前答题也会一样按照违纪处理。

对教育考试机构处理不服可在15日内收到回复。1、教育考试申诉的处理。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考生或者考试工作人员对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丛尘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2、教育考试不服申请的处理。

与申诉不同,教育考试不服申请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考试机构在收到不服申请之后,也会依据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调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回应。

3、教育考试机构的回复时间。

教育考试机构通常在收到申诉或不服申请之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情况,处理时间也可能会适当延长,但是在回复时必须告知具体处理时间,以避免申请人的长时间等待。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

1、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教育考试机构和考试活动的相关参与者,其中包括了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种考试类型。

2、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主要对考试申诉和不服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了申诉条件、申诉期限、申诉提交方式、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一系列相关内容。

3、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的申诉方式。

教育考试申诉共分为四种方式,分别为口头申诉、书面申诉、网络申诉和面对面申诉。申诉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申诉方式提交申诉材料。

4、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的监督机制。

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中设立了监督机制,对于考试机构的申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机构对考试机构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并对处理结论做出建议。

高考交卷时间规定是全国统考科目每科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不得提前交卷。高考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高考提前5分钟开始发试 卷,监考老师会要求写名字准考号,这期间只能看试卷,不能作答,开考铃声响才可以 开始正式作答。考生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学科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 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备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能 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考生答题时一律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和涂点可用铅笔外)或红色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 楚,并要书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考生除在试卷规定处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和校验码外,不准作任何与答题无关 的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无视规则、僭越法纪者必将受到严惩,给自己的人生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取消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暂停参加该项考试或各项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等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直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高考考场考试规则及要求

1、每科目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进入考场。

2、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在第一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3、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准考证号及科目。

4、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主考官,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5、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

6、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

7、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8、考试开始后,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试,监考员乙持《准考证》存根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及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9、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对缺考考生试卷和空白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和答题卡的姓名处加盖“缺考”或“空白”印章,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座位号也由监考员填涂。

10、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