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考试时间是6月7号、8号、9号,一共三天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每年高考时间是在6月7号和6月8号共两天,部分省市采取新高考模式,考试时间上也会有出入,比如:“3 1 2”模式的新高考,一般的考试时间是6月7号、8号、9号,一共三天的时间。新高考和旧高考的区别
1、考试科目不同
新高考模式是“3 1 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1”为在物理、历史中选择一门,“2”为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再选择两门。
2、考试分值不同
新高考方案中六门学科均以分数形式呈现,均计入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选一在物理或历史中选一门分值为100分,选二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再选两门,每门分值100分。总分750分。
3、考试试卷不同
原高考是文理不同卷;新高考方案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不分文理
4、选科组合更多
选科组合更多,有利于高复考生扬长避短,选择优势科目。在降低语文、数学计分份额的实现取长补短、提升总分。新高考的好处
1、确保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2、取消了学生文理分科,增加了学生自主选择性。
从数学排列组合看:学生自主选择科目的组合是可以达到二十余种,表面上看,学生的
兴趣爱好是可以得到有效的彰显。
3、英语考试有了两次机会
在新高考阶段,英语的考试可以考两次。也就是说,作为高二的学生,就可以直接参加
英语的考试了,这样在高三的时候还能继续参加考试。自己可以选择一次成绩较高的那
个作为自己的高考英语成绩。
2023全国新高考省份:3 1 2地区高考时间为6月7、8、9日,共3天。
根据查询新考高规定可知,新高考考三天,即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15:00-17:00外语,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政治、17:00-18:15生物。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参加考试的对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高考阅卷
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阅卷的方法,当考试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答题卡全部收集起来,先召开阅卷大会,然后将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内的计算机办公大楼组织人员展开阅卷。答题卡是先拆封后进行扫描录入计算机系统,这一部分将由公安机关单位负责,试卷进行切割,选择题部分由工作人员将标准答案录进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判别,解答题和作文部分实行的是人工评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获分。
新高考时间表如下:
3 1 2高考科目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7/8/9日。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8日上午,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考试,下午考外语。6月9日是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4个科目的考试,考生根据自己选报名的科目参加考试。
13 1 2高考科目时间具体怎么安排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0:15 物理/历史
15:00-17:00 外语
6月9日
8:30-9:45 化学;11:00-12:15 地理
14:30-15:45 思想政治;17:00-18:15 生物学2新高考3 1 2改革方案“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是指,在实施新高考方案(“3 1 2”模式)过程中,经充分论证,确定再选科目的保障比例。当某一再选科目考生实考人数占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启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依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
建立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目标是,促进考生自主选科与国家人才需要和高校选拔要求更加匹配。其原则是“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国家人才需要,二是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和人才培养,三是有利于普通高中教育健康生态的形成,四是有利于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一方面,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选科指导方案,要在积极挖掘学校现有办学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需要,尽可能提供更多选考组合类型供学生自主充分选择,做到愿选尽选、应教尽教;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督,强化过程管理,设立举报名投诉电话,对违规操作的学校和个人严肃问责。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是高校在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特别是在“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考生综合成绩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依据考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