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考全国各省市所用考卷:

高考数学2017广东

全国Ⅰ卷地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福建

全国Ⅱ卷地区: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西藏、陕西、重庆

全国Ⅲ卷地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完全自主命题省份 :江苏、北京、天津

部分使用全国卷省份 :

海南省:全国Ⅱ卷(语、数、英) 单独命题(政、史、地、物、化、生)

山东卷:全国Ⅰ卷(外语、文综、理综) 自主命题(语文、文数、理数)

2017年考试改革地区 :高考改革地区:浙江、上海

考试模式:3 3,不分文理科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

改革后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外语考试:

浙江每年2次,6月和10月;

上海每年2次,1月和6月

选考科目:

浙江实行7选3,每科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特别说明:浙江省的选考科目考试次数为2次,分别在4月和10月,外语和选考成绩2年有效。)

上海实行6选3,每科满分7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

录取方式 :

浙江

1.高考录取不分批次;

2.“专业 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

上海

1.合并本科第一、二招生批次。

2.“总分 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2017年高考除浙江、上海因实行高考改革变化较大外,全国其他地区保持稳定,考试模式仍与2016年保持一致。拓展资料:

高考,一般指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现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三种形式。高考是考生选择大学和进入大学的资格标准,也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

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考试院(考试局)命题。每年6月7日、6月8日为考试日,部分省区高考时间为3天。高考成绩直接影响所能进入的大学层次,考上一本大学的核心前提就是取得优异的高考成绩。2015年起,高考将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2016年,全国940万考生参加高考。

2017年,高考全国卷考试内容调整加重对传统文化考查。全国有940万考生要参加2017高考。从6月22日开始,全国各地的高考成绩陆续出炉。2017年10月19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

2017年高考数学理科全国三卷

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这四个地区使用的是全国三卷。

全国Ⅰ卷地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福建

全国Ⅱ卷地区: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西藏、陕西、重庆

全国Ⅲ卷地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

海南省:全国Ⅱ卷(语、数、英) 单独命题(政、史、地、物、化、生)

山东省:全国Ⅰ卷(外语、文综、理综) 自主命题(语文、文数、理数)

全部科目自主命题:江苏省、北京市、天津市扩展资料

2017年考试改革地区

高考改革地区:浙江、上海

考试模式:3 3,不分文理科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

改革后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外语考试:浙江每年2次,6月和10月;上海每年2次,1月和6月 。

选考科目:浙江实行7选3,每科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特别说明:浙江省的选考科目考试次数为2次,分别在4月和10月,外语和选考成绩2年有效。)

上海实行6选3,每科满分7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考试题全国卷

2017年浙江高考数学试题

浙江高考是全国新高考I卷。新高考全国一卷使用地区:

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广东、山东、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浙江省高考时间安排表:

时间:6月7日9:00-11:30考试科目:语文。

时间:6月7日15:00-17:00考试科目:数学。

时间:6月8日15:00-17:00考试科目:外语。

时间:6月9日8:30-9:30考试科目:物理。时间:6月9日11:00-12:00考试科目:政治。

时间:6月9日15:00-16:00考试科目:化学。

时间:6月10日8:30-9:30考试科目:历史。

时间:6月10日11:00-12:00考试科目:生物。

时间:6月10日15:00-16:00考试科目:地理。浙江高考的实施时间、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实施时间:

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

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3、工作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